是啊!群眾車子被盜了心中有火是能理解的,好不容易置了部車子,轉眼不見了,你說火不火,所以他們對我們公安發牢騷也很正常,可他們哪裡知道這麼大的縣城,就我們派出所這麼幾個人怎麼能控制得住?張麗華四周看了看接著說:這類案件難過的原因很多,一是車主人車分離,張麗華指了指前面的腳踏車說:你看,這些車主都在醫院看病或者陪家人看病,一時半會出不來,給小偷留下了很多機會,再說這裡是公共場所,誰也不知道那個腳踏車是那個的,就是有人看見小偷把一部車騎走,也分不清他到底是車的主人還是小偷;二是沒有現場,小偷把腳踏車偷走了,現場什麼也不會留下;三是離開現場快,腳踏車本身就是交通工具,只要把鎖撬開就能迅速離開現場,離開了現場他們就基本安全了,誰也不會認為這人騎的車是偷來的;四是銷贓地遠離案發地,一般情況下,他們都是甲地盜竊乙地銷贓,就是失主的車上有明顯特徵也沒用,因為他基本上可心說再也看不到自己的車了。當然也有就近銷贓的,也有偷了車自己用的,但這些相對少,慣偷一般情況下不會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