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前鋒把自己的想法向楊所長和指導員作了彙報,因為有些辦法過去從來沒有搞過,都是新生事物,所以第二天楊所長就組織召開了所長辦公會,研究楊前鋒提出來新工作思路,經討論決定:一、由派出所打報告給陽光鎮,要求組建個體旅社治安保衛委員會,簡稱個體旅社治保會,確定需要專職工作人員兩人,工資等資金來源從各個體旅社按床位收取,並研究確定了這個治保會的工作職責、任務、工作紀律、工作制度和獎懲辦法。這項工作由楊前鋒具體負責,張麗華協助。二、組建聯防組織,從各企業保衛科輪流抽人,每次抽十人到派出所上班,三個月一換,同時明確了他們的工作職責、任務、工作紀律、工作制度和獎懲辦法。這項工作由張麗華負責,楊前鋒協助。三、建立被盜物品通報制度,研究確定了通報範圍及提供線索協助破案的獎勵辦法。這項工作由張麗華負責,魏躍進具體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