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設定(推薦配合 快捷鍵[F11] 進入全屏沉浸式閱讀)

設定X

第726章 一體納糧 (19 / 80)

明朝稅法的第三大類是徭役,就是官府強派給老百姓的各種差役,比如到衙門、驛站、碼頭等地當差供使喚等等,張居正一條鞭法後以丁銀形式按人頭徵收,但是在張居正死後沒過多久徭役便又捲土重來,但是不再派差,只繳納銀子。

上一頁 目錄 +書籤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