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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官吏方面,劉祈在新成的三省六部制基礎上,於中央和地方官職,再度行做簡化,去除一些不必要的部門和職位,簡化郡縣。同時在他指示下,由荀或等人所著《官禮》問世,內中除對官吏行為,有了準則性要求外,還提出了三年任免期,上級考核制,及縣一級的主要官吏,當由朝廷之吏部,直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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