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化局釋出通知要求開展網路視聽節目直播服務,必須持有《資訊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並對機構和個人主播設定了准入門檻,一方面是證書要求,另一方面是直播內容規範。而整個行業中,擁有試聽許可證的直播平臺寥寥無幾。大多數直播平臺均未在網站底部公示視聽許可證,沒有持證的直播平臺如果想要繼續運營,只有兩種方法:借殼買牌照或者吸引國資入股,目前牌照的市價已經高達2000萬。
同時諸多直播平臺同質化,讓秀場直播的模式也開始逐漸褪色。隨著直播軟體在美顏、摳像等技術上的提升,主播的顏值不再成為使用者選擇直播平臺的唯一標準。幾乎可以預見,在未來各領域內容的精細化直播將更受使用者青睞。而那些缺乏創新和可持續發展內容的直播平臺勢必會倒下。
2097年資本對直播平臺的投資高潮已經過去,許多直播平臺仍然處於獲投初期階段,和資本充足的大平臺相比,顯得有些底氣不足。同時,隨著政策監管日益趨於嚴格,中小直播平臺的生存空間將進一步受到擠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