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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寫這本書,第一是因為有時候怕自己老了會忘記很多事,也是為了老了可以有個東西打發時間,還有一個原因那就生活的豐富多彩性完全讓人難以置信,就比如我和敏敏婚前,有一次我帶她去買衣服,小小的服裝店一件衣服要好幾千,而後來敏敏找工作入職了這家店,後來成了店長,區長,你說有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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