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甸神情沮喪,卻並不死心,追問辯護律師道:“如果爭取庭外和解,怡和行開出什麼條件?”
律師對道:“中國人一向都有息訟的思想。暨南軍政府雖然引進了西方法律,卻同樣主張減少訴訟,爭取庭外和解。因此,如果我們爭取庭外和解,很可能會獲得法院的支援……”
律師還沒說完,就被渣甸粗暴地打斷了:“法院會支援我們嗎?伍崇曜是楊烜的岳父,又是軍政府的座上賓。法院是巴結伍崇曜還來不及呢,還會支援我們嗎?”
律師是英國人,也是一名法律專家。當初渣甸找他代理案件,態度甚是誠懇。眼下代理案件不順,律師也受到渣甸的輕視。他感到一絲不悅,淡淡地說道:
“渣甸先生,暨南軍政府與滿清官府不同。上至大理院,下至商館法院,都獨立於各級軍政府。因此,商館法院並不聽命於廣州當局。
“從前面一系列案件來看,商館法院的法官相當專業,對法律相當熟悉,足以做出專業、公正的判決。我們與怡和行打官司,理應相信商館法院。”
阿禮國也露出了不可思議的神情。他剛來廣州,見過太多出乎意料的事情。律師說出這樣的話,是因為他是個不諳世事的書呆子?還是他已被伍家收買?
不過,從剛才旁觀庭審情況看,阿禮國也能斷定,怡和洋行理屈,遲早都要敗訴。於是,他問律師道:
“如果爭取庭外和解,條件是什麼?”
律師對道:“怡和行的訴訟請求有三個。一、渣甸先生要代表怡和洋行當面向伍崇曜賠禮道歉。二、怡和洋行要在《民報》、《北華捷報》、《字林西報》等報紙上公開賠禮道歉。三、怡和洋行要向怡和行賠償五萬銀元。
塔讀
“如果爭取庭外和解,渣甸先生無需當面向伍崇曜賠禮道歉,但賠償金要增加到十萬銀元。”
怡和洋行剛剛成立時,曾與怡和行有過短暫的蜜月期。那時候,人們沒有智慧財產權的概念,伍家也對怡和洋行盜用怡和行牌子缺乏警惕。
第一次鴉片戰爭爆發前,怡和行與怡和洋行的矛盾急劇激化。
怡和行大股東渣甸意圖挑起戰爭,想透過戰爭開啟中國國門。他甚至跑回英國,在倫敦散播流言,煽動倫敦市民的民族情緒,最終迫使議會對華宣戰。
而伍家,則在當時受盡屈辱。伍崇曜的父親伍秉鑑為十三行首,為官府所逼,向洋人索要鴉片。為了懇求洋人交出鴉片,伍秉鑑甚至跪在商館大街上。
之後,怡和行與怡和洋行仍然進行商業上的往來,但彼此之間的裂隙卻越來越大。
阿禮國暗中盤算,怡和洋行財大氣粗,增加五萬銀元賠償金也算不了什麼。
渣甸一向傲慢,只要不讓他當面向伍崇曜賠禮道歉,多花五萬銀元倒也可以接受。只是,他始終咽不下這口氣,又在阿禮國身上打起了主意,說道:
“領事先生,上海那邊都有會審公廨。但凡涉及洋人的案件,都有外交官參與審案。您來廣州擔任領事,理應參與本案,為我們英國僑民作主。”
阿禮國知道此案必敗,並不想趟這攤渾水,便笑道:
“渣甸先生此言差矣。上海那邊有會審公廨,是因為上海有租界,因為上海地方官不懂西方法律。廣州沒有租界,又引進了西方法律,我又是剛來的,怎麼參與本案呢?
“依我看,渣甸先生既要在廣州做生意,就得遵守廣州的法律。先生不妨先看法院如何判決,或與原告私下和解。若判決不公,和解不成,本領事自然不會坐視不管。”
渣甸大失所望。一會兒是怡和行,一會兒是怡和洋行,連他自己都感到厭煩了。
律師、領事都態度消極,渣甸也只好悻悻地離開了商館法院。
阿禮國並未離開法院。按照法院公示的日程安排,下午還有一起涉外案件,同樣涉及到英國僑民。阿禮國決定留在法院,繼續觀摩軍政府的司法狀況。
法院外很熱鬧,書店、飯店、牙房應有盡有。阿禮國與隨從在飯店裡用過午餐,又在書店買了一套《軍政府法律彙編》,一邊瀏覽法律,等待法官開庭。
下午這起案件,情況就要複雜多了。
1845年,大英輪船公司職員約翰.柯拜蘇格蘭人)受公司派遣,任公司駐黃埔的代表,負責在黃埔監修公司船隻。
柯拜來到黃埔長洲島後,從當地華人手裡租了幾個泥船塢,僱用一批中國人修船。事業極為順利,柯拜本人也搖身一變,從公司監修變成了工業資本家。
為了擴大經營,他將船塢擴建為石船塢,後世稱之為“柯拜船塢”。這是外國人在中國開設的第一個船塢,也是中國近代造船工業的開端。
柯拜船塢引進了全套英國造船裝置,不僅可以修船,也可以建造蒸汽船,僱員一度達到數百人。
1850年,廣州人在反對英國人入城的鬥爭中取得勝利。1850年底,兩廣總督葉名琛決定裁撤團練。被裁撤的遊兵散勇無路可去,也趁機洗劫柯拜船塢,擄走了柯拜本人,後來不知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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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2年初,柯拜的兒子約翰.卡杜.柯拜,又稱小柯拜,來到了廣州。小柯拜向兩廣總督葉名琛發生抗議,要求廣州當局賠償船塢損失。又向英國公使文翰求助,希望公使幫忙尋找老柯拜。
葉名琛仇視洋人,拒絕與洋人接觸。文翰也在廣州人反入城鬥爭中與滿清官府交惡,小柯拜的希望一一落空。
黑旗軍奪佔廣州後,小柯拜舊事重提,向暨南軍政府提出賠償損失、尋找老柯拜兩項請求。
軍政府答應幫忙尋找老柯拜,卻不願賠償船塢損失。畢竟,柯拜船塢毀於前,軍政府入主廣州在後。小柯拜應該向滿清政府索求賠償,但滿清政府盲目排外,又豈能接受小柯拜的要求?
於是,幾經輾轉後,小柯拜來到商館法院,起訴暨南軍政府,要求軍政府賠償柯拜船塢損失。
從法理上講,這是一起行政訴訟案件,也就是中國人常說的“民告官”。暨南軍政府為了爭取洋人支援,也曾公開宣稱承認條約,願意繼承滿清政府的條約義務。
這樣一來,小柯拜的起訴,也就有了某種法律依據。商館法院只得接受他的訴訟請求,公開審理此案。軍政府亦派民政部次長、辯護律師出庭,與原告展開辯論。
小柯拜聲稱中國人洗劫了船塢,軍政府代表了中國人,理應先做出賠償。事後,軍政府再去調查元兇,向元兇追償。
軍政府民政部次長則一口咬定,是團練武裝洗劫了船塢,而團練是滿清政府組織的武裝力量。因此,滿清政府才是罪魁禍首,小柯拜應要求滿清政府賠償船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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