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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驚豔眾人 (7 / 80)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黎落笙的聲音冷的駭人,她雖說的每一個字都用力的抨擊著陳兮兮的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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