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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其然,就在幾天之後,警方召開新聞釋出會,宣佈兇手已經自首,是暴力團的成員。根據本人供述,其是受借貸者的委託去要債時與其爭鬥毆打,並且將受害者打倒,隨後離開。
雖然本人堅稱當時並未發現被害者死亡,但是作為黑道成員,他的證詞有多大可信度自然可想而知,最終,法院以過失殺人判處其五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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