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恩樂說:你記住,沒有一個中國的老百姓在出了問題之後第一時間會找律師。他們習慣於以他們的方法拉扯了好幾輪了,沒辦法了、走投無路了,才來找律師——而且還是充滿提防和戒備的。那你想想,在之前的談判裡,你想想,如果你是廠家或者銷售商,碰到這種事會怎麼辦?按照法律,的確是照價賠償,大不了收回來。但是人家畢竟有親人過世,安慰一下也是情理之中,多談一會兒,肯定會有另外一個價格。這個價格,一般比應該給的那個高一些。這才是人之常情。打官司和談判,都是要成本的。商人精得很,他們不是善人,但是他們會盡可能的降低自己的成本——多花一點錢,早點解決問題並控制在小範圍內,對他們今後的生意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