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他穿的衣服全是太太親手做的,頭髮也是太太給剪的。太太八年前離開中國山東農村的。這裝束、這髮式全是當時最時髦的。她一心想把自己的丈夫打扮得最時髦、最漂亮。老徐愛他的太太,只要太太看著滿意,他認為自己沒理由反對;於是他就成了現在這模樣,而巴黎這地方對服裝是持有兼收幷蓄、見怪不怪、越奇特越有價值的觀點的。老徐這身打扮從沒有人認為不時髦,我聽了真想把這訊息傳達給國內那些選服裝以洋化、港化為標準的朋友。
提起太太,老徐的滿臉像開了朵細瓣菊花:太太名叫蘭英,他由衷地說:“我們蘭英真好,有了她,我什麼都變了。整個家像個家了,她帶三個孩子,還給服裝公司繡花,買菜做飯,做衣服理髮,從沒叫過苦,我娶了她,經濟上也改觀了,以前一個人生活也那麼多工資。雖不貧乏,可也不富裕,現在我買了幢房子,還有積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