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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直言拒絕。”元亥道:“元某雖不贊同趙副使的策諫,不過既為命官,執筆駁諫是為命官本份,怎可行為違抗朝廷政令鼓動生亂暴力抗法之罪?原本元某已經打定主義,所書諫策被朝廷駁回後,縱管心中不服,也當奉行御令以盡臣子之職,或者拜見殿下及趙副使當面探討,嘗試說服二位根據切實時勢,與元某一同諫言徹底廢除公派糧長,從此由地方官衙或者戶部負責徵運賦稅,總之元某所思所謀皆為正道,萬萬不肯行奸邪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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