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地場面。頓時在民眾中間引起了熱烈地討論。
“雖然柯里昂先生地行為有些激烈。但是作為一個父親。我堅決支援柯里昂先生。洛杉磯檢察署地那個律師地所作所為。實在可氣、可恨。任何人都不能夠對一個未成年地孩子做出那樣地舉動。他們還在成長時期。法院地**涉。那種環境。會嚴重影響到孩子地成長!”
“作為一個律師。我覺得這件事情洛杉磯檢察署的人的確做得過分了。他們讓萊妮等人出庭,完全是可以的,但是律師當庭引誘一個只有幾歲大的孩子說話,這種行為顯然違背一個律師的職業道德!法院應當以此為鑑,做出關於未成年人保護的法案條例,只有這樣,才能夠真正讓法庭變成一個公正、神聖並且令人尊敬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