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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縣委大院和縣委幹部宿舍區之間,有一片四五十米寬,三百來米長的林地,是原縣自來水廠的所在地,四周有道矮牆圍起,自來水廠搬走後,這塊地就劃歸縣委大院,具體經管的是縣政府辦公室後勤科,每年撥點錢,三四月春天的時候,買些樹苗往那裡栽,十幾年過去了,最早種的桉樹和水杉都長到了十多米高,最後沒有空地可種了,裡面又到處是雜草叢生,人進去都難以下腳,後勤科索性鎖大門,懶得再去管理,遂成了個人跡罕至的小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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