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浩然這人得說說,他的經歷還是挺傳奇的。十三四歲就出來闖蕩,據說擺過地攤,倒騰過山貨,什麼生意都做過但不怎麼賺錢。十八歲的時候參了軍,結果還沒滿一年就因為在軍中鬧事被強行退伍了。退伍之後就在社會上瞎混,二十來歲的時候結識了幾個所謂的道上大哥,成了人家的馬仔,從此走上歪路沒辦法回頭。用他自己的話吹噓,打架他最猛,一個人能幹人家三四個人,背上的刀疤就是被人砍出來。進局子也已經不是一次兩次,屬於慣犯。可就是沒有財源,怎麼混都不賺錢,如今年近三十,沒個物件也沒有正經工作。為了給家裡的老母親寄點錢,就和幾個所謂的哥們實施搶劫,可惜空有一身蠻力但沒腦子,最後被抓了進來,這次一判就是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