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路人見一同鄉挑著酒菜的擔子與挑擔賣貨的郎中於田間的土埂相持。”
“原來田間的土埂路窄,平日側身即過,但挑著擔子則不過。二人若相讓,必下至水田。路人勸郎中道,同鄉個矮,怕酒菜下田浸水懇請郎中讓之。如此他亦過之。郎中因其貨重亦是不讓,林侯官信寫至此,讓我且蓋住下面,試想你是路人當如何處理?”
**星沉吟片刻然後道:“二人各有道理,但路人有私先偏袒同鄉,這就是不對了。路人當先勸二人,大家各退一步路。若不能則當辯之明禮,酒菜浸水是為對客人不敬,失禮為重也,至於財貨乃利也,失利為輕也,故而當讓同鄉先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