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飯的事發生在龍小羽被招聘到保春製藥有限公司當文秘之後不久,那時羅保春積勞成疾,因為心臟病住了一回醫院,出院後突然厭倦了嘈雜的都市,決定租下黃鶴湖風景區的那幢別墅。羅保春搬到黃鶴湖後很少進城,除了開會和應酬外,日常批閱檔案和指揮公司的業務運作,都在這幢郊外的老房裡進行。他同時決定把他在城裡住了多年,而且現在羅晶晶依然住著的那個小院翻修一下。羅晶晶那時剛剛當了模特,每天忙碌的訓練和演出使她不能住到郊外去,除了休假時去陪父親兩天外,她也不想天天住在那裡忍受他的嘮叨和管束。因為她還在城裡的小院住,所以,翻修工程只能一半一半地分期進行。羅晶晶在左邊的屋裡住著,施工隊在右邊的屋裡幹活兒,幹完了再互相倒過來。那時候龍小羽剛剛調進公司,手上沒有多少日常工作,所以,辦公室的王主任就派他天天紮在羅家小院,負責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