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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婉寧道:“當初林荃買房子的錢是我全部拿的,相當於她沒有出一分錢,所以辦理房產證明的時候我留了個心眼兒,只登記了林荃一個人的名字,同時我們還簽署了一份協議,證明那個房子是我個人贈送給林荃的,為的就是防止這種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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