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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之刑于律法上僅次於死刑,乃是極重的刑罰,要遠離故土,被驅使至邊境之地,飽受風霜酷暑摧殘,甚至有人認為不如腦袋落地來得乾淨痛快。可樊寧冷豔絕倫的小臉兒上毫無畏懼之色,反問道:“就算三萬裡又如何?請各位官爺開恩,準了民女所求,就將我與薛明府一道收押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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