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時期,政府透過行政手段把先秦時期散見的婚姻道德思想加以整理,混亂的婚姻現象得到控制,各地婚俗趨於一致。當時的議婚、婚儀等制度恪守“六禮”,成為傳統婚儀的基本形式。不同於周禮,漢人婚禮始舉樂,並出現了鬧新房的習俗,且婚嫁之風極為奢侈。
漢代婚儀如古之“六禮”,“六禮”即中國古代社會締結婚姻關係的六個步驟。關於“六禮”的說法最早載於《儀禮·士昏禮》。戰國時期,各國風俗差異較大,到西漢時期,經過儒士們的系統加工整理,才使之定性和規範化,從此以後,作為中國封建社會人們締結婚姻的必要步驟流傳下來,成為傳統聘娶婚的主要儀式。它包括: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