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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很久之前我就開始攢錢,然後買了一塊漂亮的手錶送她。儘管是塊不值錢的電子手錶,但我在上面刻下了021226的字樣,那是我們相戀的日子。
思嘉則送給我一個打火機,某著名品牌。估計要好幾百塊大洋,這讓我有些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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