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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二十八,暢春園箭廳,小朝會,吏部上了奏本:廣東廣西總督趙弘燦、廣東巡撫滿丕將米價騰貴之處並未據實預先奏聞,及奉上命令其明白回奏,復行巧飾,殊屬溺職。趙弘燦、滿丕俱應革職。
康熙准奏,趙弘燦、滿丕俱著降五級留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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