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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紀·昭武帝紀》:建安十九年,中祖詔:“益、梁、揚、荊、徐、交六州,收田租畝八升,戶出絹三匹,綿三斤,平貲民戶富貧,他稅不得擅自興發。”
南漢新鮮出爐的戶調製,並非諸葛亮獨自一人所思,其中亦有霍峻、龐統、法正等人的出謀劃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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