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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浩說道:“協議約定,在代言期間,代言人不得公開使用其他品牌與代言產品類別相同的化妝品……後面違約條款說明,代言人若違約……退還當年度全年代言費……並且給予當年代言費20%的費用作為補償,苗苗,現在都已經十月了,衝動是魔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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