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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日子就一直重複,每騎行幾天便休息半晚或一晚,終於在快二十天的時候才接近了目的地,算下來一天才行駛了兩千多里,平均時速也就六七十公里每小時,甚至都比不上奔跑速度,江陽中間好幾次建議收起車子一路奔跑過去,不過都被司徒林月嚴詞拒絕,江陽也明白原因所在,對方細枝掛碩果,短跑還行,要是沒日沒夜的快速奔跑,估計可能承受不住,如此就過於可惜了,那般美景江陽是無福消受了,便是連騎機車顛簸的景色江陽都沒看到幾眼,畢竟是江陽騎著機車在前領路,每每江陽回頭檢視對方是否跟緊之時都會受到對方揮拳威脅,最後只能瞥上一眼便繼續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