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為什麼要帶走那十幾個花膠,絕對不是跟林子芳鬥氣,實屬情非得已。陳嶺南最初的打算是拿那十幾個花膠到鳳凰城市區的海產乾貨供銷社賣了換錢,因為出門需要盤纏。可臨了還是捨不得出手,因為太珍貴,是老婆冒著巨大的政治風險花了近十年才好不容易攢下來的,賣了將來回去沒辦法跟老婆交待。因此,十幾個花膠最後也跟著陳嶺南一路來到了龍踞。即使到了龍踞,即使身無分文,陳嶺南也沒有把花膠賣了。直至八六年春天,陳嶺南聞到床底下一股海鮮惡臭,拿出來一看,由於儲存不當,又趕上連日陰雨,報紙包著的花膠受潮腐爛了,生蛆了,即賣不出去,也吃不了。陳嶺南看著地上蛆蟲湧動的花膠,回首往事,抱頭痛哭,一邊哭一邊考慮是扔了還是洗乾淨煲來吃了。陳嶺南心裡鬥爭了足足一天,最後還是把它們扔了。
由於離家的時候走得倉促,沒有辦理相應出行手續,雖然成功流竄到了龍踞,卻沒能進到工廠。初到龍踞的那兩個月,陳嶺南的遭遇可以用一個“慘”字形容,日曬雨淋,飢寒交迫,慼慼然如喪家之犬。更悽慘的是連著騎了兩天兩夜腳踏車,多年的痔瘡又犯了,奇癢無比,疼痛鑽心,大便還帶著血。就因為沒錢醫治,只能自己簡單處理,被折磨得死去活來。多年後,輝煌騰達的陳嶺南在朋友面前也願意調侃一下自己曾經落魄的過往,即使這個時候,陳嶺南也儘量不去追憶最初的那兩個月,更諱於被人知道那段不堪回首的經歷。怎麼說呢,除了他媽的沒有伸手跟人乞討,當時的陳嶺南跟叫花子毫無二異。不過那段日子並沒有一直持續,兩個月後陳嶺南便找到了謀生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