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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之所以會注意到她,是因為在四年前,城南派出所接到一起報案,辦案人就是楊紫菲,而報案的案件則是因為她遭到了強姦,但是,事後警方在一番調查之後才知道,其實,這根本就不是強姦,男方是個有錢的富二代,而她則是經常出入一些酒吧等娛樂場所,在某酒吧兩個人認識了,在幾杯酒下肚之後,兩個人就去酒店開了房間,發生了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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