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過很長一段時間的調查之後,專案組發現,他們的調查發現似乎錯了,那些對孫雪嵐充滿敵意的人,確實不少,但是,就因為孫雪嵐解剖了他們親人屍體這件事,就採取報復殺人,作案動機很牽強,不明顯,畢竟,現在是法治社會,每天揚言要殺人的人多了去,可是,大多數人都是口花花,很少有付諸行動的,畢竟,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最簡單一個道理還是很清楚的,欠債還錢,殺人償命。
以報復的目的殺人,目的可能達到了,但是,他們也會因此付出慘重的代價,更何況,殺害的還是體制內的人員,性質是十分惡劣的,所以,很少有人敢真的這麼去做,出了氣,還把自己搭進去,這完全是賠本的買賣,只要不是傻子,都不願意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