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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譚禾去了吳湄那,就勸吳湄手裡有錢的話就多給譚菲拿點吧,畢竟也是親生女兒。
吳湄哭窮:“姐,不是我不給她拿,是這個丫頭不爭氣,你說宗峰傷了腳花出去不少的錢,這官司打到現在還沒打明白。”判是判了,可人家沒有錢,你怎麼追就是拿不出來錢,那怎麼辦?譚準這死孩子又挑剔,仗著自己家還算是有點進項,挑三揀四的,就沒他能相中的人,房子下來了還得裝修,哪裡有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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