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丁在大學實習期間參加和觀摩過一些案件的庭審,但還從未經歷過法院的調解過程。今天庭上的氣氛與他原來的想象相比,遠沒那麼正規。首先是這間被稱做法庭的屋子,實在寒酸得可以,其破舊程度在韓丁看來簡直有損法律的尊嚴。二是主持調解的那位法官年齡太輕,幾乎是一個比他大不了多少歲的小姑娘,樣子還不如做記錄的那位同為女性的書記員顯得成熟。調解雙方隔著一張掉了漆的長桌相對而坐,年輕女法官居中發問,口氣刻板得幾乎像一個學生在課堂上背書。她說:“今天叫你們雙方當事人來,咱們就祝四萍撫卹賠償的問題再做一次調解。上次調解過一回,但雙方態度都不太好。這回希望你們都能本著解決問題的態度,多站在對方的角度換位思考,多想想對方的困難,也多為社會的安定團結考慮,讓國家、單位、個人,都儘量不受損失,或少受損失。啊,怎麼樣,你們雙方這些天都是怎麼考慮的?要想解決這件事雙方都要有讓步的態度,打官司對雙方都沒好處。我們現在大案子都忙不過來,我們也不希望你們沒完沒了地拖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