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開場白剛剛說完,幾乎不留空隙地又開始做雙方的勸導工作,她先面向四萍的父母:你們二位這麼老遠跑到平嶺來,吃住都要花錢,打官司也要花錢,拖長了對你們沒什麼好處。女兒不在了,我們也很同情,廠裡也很同情,但你們也不能獅子大開口,提的要求不合理也不一定能辦到。我上次把道理都跟你們說了,你們這次是怎麼考慮的?
法官看著他們,等著回答。四萍的父母一看就知道是小地方來的窮苦人,做父親的很壯實,體力勞動者的樣子。做母親的很瘦弱,面目善良而憂鬱。他們都把目光投向身邊的律師。那律師是從本地請的,男的,四十來歲,他開口代言:“我覺得這個事情吧,其實挺簡單,賠多少錢不是最主要的。這件事首先要弄清的是,保春製藥廠對自己僱傭的工人在廠裡工作時被人殺死,是不是一點過錯都沒有,一點責任都不承擔?廠裡的保安措施是不是絕對沒問題,工人在廠裡工作的人身安全是不是完全有保障?四萍死在廠裡是不是完全屬於她自己負責的事,而和廠裡無關?這些問題是一個前提,這個前提必須先說清。至於到底應該賠償多少數額,廠裡到底有什麼困難,能不能給這麼多,這個當然可以商量,可以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