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第二天一上班,他還是把這件他講都不想再講的事向老林講了。老林又去和老齊講了。在那位矮小的紹興女人找上門來以後,是由老林出面接待的。當然,拉上了很不情願的韓丁在一邊陪著。韓丁是“神嘴”,人家就是衝他來的!所裡好多資深律師一聽這事都忍不住笑了,調侃韓丁:“喲,咱們小韓是中亞律師事務所的招牌了,咱們得靠他吃飯呢。”沒錯,中亞是民營事務所,“民以食為天”,生存是第一位的,沒聽說放著掙錢的官司不接的道理。老林對祝四萍被殺案的來龍去脈始末變遷最清楚,他明知道張雄不可能像龍小羽那樣鹹魚翻身,但人家肯按最高的收費標準付律師費、代理費、差旅費、通訊費……這麼好的生意沒有不做的道理。律師是論時或論事收費的,不是論輸贏收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