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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副局長笑著解釋:“說來話長了,我家是外地的。十年前我大學畢業分配到電信局上班。當時好心的同事給我介紹了一個物件。我們處了一年多,她很開放,我與她多次在她家發生了那種事。可後來我發現他揹著我又和別的男人來往密切,所以我提出了分手。當時她同意了,可過了半年她又來找我。不知怎麼,她對我大獻殷勤,把我也搞迷糊了,後來照樣在她家和她發生了那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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