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地坐在門廊上,身邊堆著星期天的報紙。
剛得知我們全家即將離開這個地方搬去曼哈頓時,我完全傻了。曼哈頓是偶爾哪個星期六下午去的地方,盛裝打扮,陪母親逛沃納梅克百貨公司或者梅西百貨公司,運氣好的時候能在父親的帶領下去賽馬場,又或者參觀自然歷史博物館。我從來沒想過那裡也可以住人、生活。
不過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去,我的想法在慢慢改變,變得有些擔憂又有些激動。這終究是件頗為英勇的事——進入未知世界——附近的孩子們紛紛跑來打聽讓我更加揚揚得意。
然而,真正到搬家那一天我才發現之前的一切都毫無意義。家變了樣子,奇奇怪怪的,堆滿了大包小包;父母正煩惱不已;而我則因意識到改變已迫在眉睫——這是我長這麼大第一次體驗搬家——嚇破了膽。
早早地吃完晚飯,我便帶著這樣的心情穿過隔在我家與科瓦奇家之間的樹籬,坐在他們家廚房門前的臺階上。伊格出來坐在我的旁邊,他能體會到我的心情,並因此不太舒服。
“喂,別像個小孩似的,”他說,“這很棒,住在城裡,想想你即將見識到的東西。”
我告訴他我什麼都不想見識。
“好吧,那就什麼都別見識。”他說,“想讀點兒東西嗎?我有一本新的《泰山》和《男孩聯盟在日德蘭半島》,你先選,剩下的給我。”
這提議真是大方得不得了,但我說我什麼都不想讀。
“好吧,可我們不能就這麼悶悶不樂地坐著吧。”伊格通情達理地說,“幹點兒什麼,你想幹什麼?”
這個問題代表了一連串不可能,相當於一種否定儀式——去游泳太晚,打球太熱,回房間又太早——我們必須想出個點子。我們按部就班地排除了種種可能,和往常一樣,最終還是伊格想出了點子。
“我知道了。”他說,“咱們去戴克高地摸高爾夫球吧。這個時候去正合適。”
他說得沒錯,摸高爾夫球的最佳時間正是夕陽西下時,球被打進球場的水障礙中,還沒被主人發現,這時球場上十分荒涼,但對摸球來說光線足夠了。摸球的通常步驟是,脫下球鞋和襪子,把燈籠褲挽到膝蓋上面,然後慢慢的、小心翼翼地走過池水邊的軟泥,用腳去摸索沉入水中的球。這活兒既有趣又有利可圖,因為第二天,你就可以把撿來的球以五美分的價格賣給隨便哪個要去打高爾夫球的人。
我不記得是如何達成五美分這個成交價的了,不過這價格確實公道。打高爾夫球的人看起來很滿意,我們當然也是如此。
我簡直不敢相信那個夏天我們一共摸到了半打高爾夫球,每人三十美分,在那時候可是一筆不小的數目。我大手大腳導致分到的錢很快就花光了;伊格則不同,他有一個大計劃。他無比想要一副高爾夫球杆,每省下一分錢他都會投到一個錫罐頭裡,那個罐頭盒頂部開了個洞,邊緣處綁著腳踏車鏈條。
他從沒開啟過罐子,只是時不時晃一晃,以此估算攢了多少。他認為等罐子滿了,就剛好夠買下他看中的擺在第八十六街的裡奧的體育用品商店櫥窗裡的推杆了。一週三四次,他會叫我一起散步去裡奧看那根推杆,路上我們就討論它的長度,分別展示應該怎樣握杆,然後在街道上動作誇張地用力一推。伊格內斯?科瓦奇是我所認識的第一個高爾夫球狂——之後我又結識了很多。但我認為他是最獨特的一個,因為當時年少的他甚至從未摸過球杆。
因此那天傍晚,考慮到他的心情,我一口應允,既然他想去摸球,我就奉陪好了。走去貝斯大街用不了多久;困難的部分在於進球場,我們要爬過幾座垃圾山——人們友好地稱之為“土坡”——才能越過邊界進入球場。天氣很熱,我們爬得氣喘籲籲,先是一片沼澤地,然後就是球場和水障礙了。
那天以後我再也沒去過那個球場,不過不久前我碰巧在某本雜志上讀到過一篇有關戴克高地高爾夫球場的文章。照那篇文章所言,如今那裡已成為全世界最繁忙的大眾高爾夫球場。從黎明到黃昏,十八片精心護理的草地上總是擠滿了打球的人,要是